承辦人 | 楊同選 |
您好:
有關您96年8月31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,市長非常重視,經交本局
處理,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:
一、依據「高雄市遊民收容輔導自治條例」規定,有關遊民之處理係依分
工之權責由各機關辦理,遊民之身份調查及協助護送由警察局辦理,安置
及輔導由本(社會)局辦理,罹患疾病之診斷、鑑定及醫療,由衛生局所
屬公立醫院及私立區域以上醫院辦理,各機關採分工合作方式提供遊民服
務。
二、本局為安置遊民,於三民區天祥二路31號設置遊民收容所提供遊民安
置服務,經整建後目前可收容80人,並積極推展遊民外展服務,除於寒流
來襲時,巡迴公園、河邊等遊民可能棲息處,發放禦寒衣物及熱食外,並
結合相關機構、團體提供沐浴車、義剪、義診、就業媒合等服務。
三、本局將繼續提供遊民服務,如果您發現遊民,也請與本局聯絡。
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與本局第二科承辦人楊同選先
生聯繫,電話337-3374,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.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
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。
敬祝您
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許傳盛敬上
有關您96年8月31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,市長非常重視,經交本局
處理,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:
一、依據「高雄市遊民收容輔導自治條例」規定,有關遊民之處理係依分
工之權責由各機關辦理,遊民之身份調查及協助護送由警察局辦理,安置
及輔導由本(社會)局辦理,罹患疾病之診斷、鑑定及醫療,由衛生局所
屬公立醫院及私立區域以上醫院辦理,各機關採分工合作方式提供遊民服
務。
二、本局為安置遊民,於三民區天祥二路31號設置遊民收容所提供遊民安
置服務,經整建後目前可收容80人,並積極推展遊民外展服務,除於寒流
來襲時,巡迴公園、河邊等遊民可能棲息處,發放禦寒衣物及熱食外,並
結合相關機構、團體提供沐浴車、義剪、義診、就業媒合等服務。
三、本局將繼續提供遊民服務,如果您發現遊民,也請與本局聯絡。
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與本局第二科承辦人楊同選先
生聯繫,電話337-3374,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.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
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。
敬祝您
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許傳盛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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